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发布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30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附件1: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绵阳市中医医院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一: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制剂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原价格 | 调整 价格 | 调价 原因 | 定价医疗机构 | 拟执行时间 |
氯化钾口服溶液 | 口服溶液剂 | 60ml | 瓶 | 5.8元 | 7.91元 | 原材料及人工费变动 | 绵阳市中医医院 | 公示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