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关于规范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绵市发改收费[2017]777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公示期:2021年12月21 日-2021年 12月28日。
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附件一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拟开展市场调节医疗服务项目(特需项目)定(调)价表
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盖章):绵阳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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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
| 1 | 110500002 | 健康管理(住院患者跨学科血糖管控) | 对非内分泌科住院的血糖异常患者,内分泌科专科医生和/或护士通过血糖管理软件(DMS)进行数据采集、统计、监控,每天到患者所在科室查房、确定诊疗方案、健教、医嘱、病程记录管理,达到与本科患者的同质性管理
| 不含POCT床旁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收费 | 日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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