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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医医院2015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最新)

发布时间:2015-06-30 09:16:11 本文来源:      

一、医院简介

绵阳市中医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绵阳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绵阳临床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绵阳市定点优抚医院。    

医院成立于1984年,下辖南桥眼科分院、机关分院、惠民帮扶医院、中医药研究所、中药饮片厂等分支机构。现有在岗职工近千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20余名,高级职称130余名,中级职称200余名;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四川省第二届十大名中医1人,四川省名中医8人,绵阳市名中医15人,绵阳市青年名中医5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我院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目前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基地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进入培训基地的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二、培训目标

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训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通过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西医学有关临床知识和技术,能独立承担全科或专科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及危重病症的中医诊疗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5年计划招生20人(不包括在读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纳入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五、报名方法

(一)7月10日起开通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网站:http://sczy.ezhupei.com,学员登陆招生网站注册,选择培训基地并填报志愿,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二)培训基地于8月1日-15日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学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获得执业医师的提供证书复印件2份

(3)单位委培生还另需提供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一份。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10日—7月31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交至绵阳市中医医院怀恩楼20楼人力资源科。

七、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    

八、培训待遇

(一)单位委培人员

1.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及各项保险由原单位承担。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

(二)招收的“社会人”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本科学历规培生基本工资2300.00元/月,硕士学历规培生基本工资2800.00元/月,其中500.00元/月,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根据当月工作考核给予发放。

3.培训期间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培训学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在读研究生人员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在读研究生规培人员基本工资2300.00元,其中500.00元/月,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根据当月工作考核给予发放。

3. 由于学员学籍档案归原学校管理,培训期间医院不再为学员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本院在编人员

培训期间享受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其绩效工资按《绵院市中医医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转科人员待遇对待;若当月应发放工资(基本+绩效)低于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应发放(基本+绩效)工资,当月应发工资应参照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标准发放。

九、学员住宿

学员住宿由医院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

十、工作安排

1.单位委培人员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社会人”、“在读研究生”自行择业;表现优秀者,医院在推荐工作单位时可给予优先考虑,或本院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其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

十一、如遇国家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科0816-2220223  赵老师  皇甫老师    

科教科 0816-2223925     孔老师  邢老师


附件1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2015).doc

附件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5〕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