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绵阳市中医医院南桥眼科分院环境形象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0 16:37:48 本文来源:      

现我院南桥眼科分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进行整体环境形象的改造和标识、标牌的更换。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桥眼科分院环境形象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2013-04-10
采购人名称:绵阳市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zyy223581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

2.2具有开展该项目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强检、设计的要求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财务状况良好;

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资格预审公告有效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有效。(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8日12:00)

四、报名时限:投标申请人须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持以下文件前往我院招标办,逾期报名将不予接受:

4.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3与我院该项目类似业绩两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4与我院类似项目应用的案例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交申请资料(含资格证明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至 2013年4月17日12:00前,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提交申请资料的地点:绵阳市中医医院住院部十三楼院办

七、提交申请资料的要求:

7.1须提交申请资料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7.2申请资料须包含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含资格证明文件);

7.3申请资料(含资格证明文件)须以A4纸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7.4申请资料中的资质证书须为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7.5申请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